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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华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址场调查报告

时间:2019-09-18

重庆华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址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


        重庆华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址场地(以下简称评估场地)位于重庆市綦江区古南街道转关口,占地面积为334100平方米,本次评估包括租用地面积共376800平方米,目前该场地已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公园绿地、商业设施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和交通设施用地,其中第一类用地(二类居住用地)面积为10.43万平方米,第二类用地(公园绿地、商业设施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和交通设施用地)总面积为27.25万平方米。评估场地1967年之前为农田、未利用地及居民区。1967年02月,“綦江氮肥厂”在评估场地成立,进行过磷酸钙、合成氨(氮肥)的生产销售,年产过磷酸钙5万吨,氮肥10万吨;1982年01月,“綦江氮肥厂”更名为“綦江化肥总厂”,进行过磷酸钙、合成氨(氮肥)、碳酸氢铵、硫酸的生产销售,年产过磷酸钙5万吨,氮肥10万吨,碳酸氢铵10万吨,硫酸5万吨;2003年10月,在“綦江化肥总厂”基础上转制成立“重庆华强化肥有限公司”;2014年12月,“重庆华强化肥有限公司”更名为“重庆华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过磷酸钙、合成氨(氮肥)、碳酸氢铵、硫酸,硝酸铵、磷酸一铵、NPK复合肥的生产销售,产量为:过磷酸钙5万吨/年,合成氨8万吨/年,碳酸氢铵5万吨/年,硫酸17(12+5)万吨/年,硝酸铵4万吨/年,磷酸一铵10万吨/年,NPK复合肥20万吨/年。
       
        2016年05月,重庆华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正式停产,委托“成都翔润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拆除了氮肥厂、硫酸厂、机械加工厂大部分设备及建筑物,其余厂区建(构)筑物保留完好,部分生产设备被拆除搬离,部分区域有固体废物堆存及地表积水积存;截止到本次调查时期(2019年4月),场地处于闲置状态。场地用地类型不同区域分别规划为第一类用地和第二类用地。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4)要求,以及前期调查及现场踏勘情况,本次评估在场地内共布设了63个土壤监测点位、10个地表积水监测点位,4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共采集了153个土壤样品、10个地表积水样品、4个地下水样品。土壤样品监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所有项目,表2中所有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以及钒、锌、氨氮、氟化物、石油烃(C10-C40)、多氯联苯;地表积水样品监测因子包括pH值、COD、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硫化物;地下水样品监测因子包括pH值,重金属7项(铜、镉、铅、铬(六价)、汞、镍、砷),VOC31项,SVOC21项,钒、锌、氟化物、氰化物、氨氮、硫化物、硝酸盐。

        对第一类用地范围内布设7个土壤监测点位,采集11个土壤样品,监测结果表明关注污染物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该标准中未包含的关注污染物锌、可溶性氟化物的含量均未超过《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筛选值》(DB50/T 723-2016)居住用地筛选值。

        对第二类用地范围内布设56个土壤监测点位,采集142个土壤样品,监测结果表明部分土壤样品中铅、砷、汞、苯并(b)荧蒽、苯并(a)芘、二苯并(a,h)蒽、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石油烃C10-C40污染物含量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该标准中未包含的关注污染物锌的含量超过《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筛选值》(DB50/T 723-2016)工业/商服用地筛选值;其余关注污染物均未超过相应筛选值。

         部分地表积水样品中关注污染物pH、化学需氧量、氨氮、氟化物、石油类、锌、砷的浓度超过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限值;总磷(P计)、总氮的浓度超过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限值。部分地下水样品中关注污染物pH、氟化物、氨氮、镍、砷的浓度超过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II类质量标准限值。
场地土壤各污染区域计算深度按照超标深度进行确定,场地填土层的总污染面积为19973平方米、总污染土方量为22725方。地表积水污染方量共约为3800方;场地内磷肥厂循环水池污泥为第Ⅱ类一般固体废物,总量为5吨;污水处理站中和渣及污泥为第Ⅰ类一般固体废物,总量为500吨;硫酸亚铁堆场遗留1万吨硫酸亚铁废渣,为第Ⅱ类一般固体废物;复合肥厂原料库房遗留1吨氢氧化钠;磷石膏一号渣场及二号渣场堆存约330万吨磷石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