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众森鑫化工有限公司原址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公示
本次评估地块名称为重庆众森鑫化工有限公司原址(以下简称项目场地)场地,目前处于停产状态,场地总占地面积约1666 m2。主要从事废饱和活性炭再生生产活动,规划将场地作为区域交通设施用地进行开发,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2018年1月至2018年4月对场地进行了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
评估场地2003年之前为荒地,重庆三灵化肥有限责任公司于2003年在该场地建造用于机加工车间的厂房,但厂房建设后一直未使用;2006年-2009年期间由重庆众森鑫化工有限公司租赁该场地进行活性炭再生生产,2009年停产之后该场地闲置至今。场地内主要建筑有综合楼、仓库、主生产车间,建筑物内设备和管线均已拆除完毕,地面水泥硬化基本保持完好,建构筑物外场地无硬化。
根据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场地内原主要有清洗池区域、活化生产区和固废堆放场,场地一直从事废饱和活性炭再生生产活动,识别的主要特征污染物是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苯系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多环芳烃)和总石油烃。
根据《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重庆市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导则》和污染识别,开展了环境监测工作,场地内共布设7个土壤监测点位,清洗池布设1个地表水监测点位,本次调查在场地共采集11份土样及1份水样。监测分析因子包括:砷、汞、铅、镉、铬(含六价铬)、铜、锌、镍、挥发性有机物(VOCs)、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总石油烃(TPH)和多氯联苯(PCB)。
土壤样品监测因子评估标准优先选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进行对比,所监测的污染因子在上述标准中未列出则与重庆市《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筛选值》(DB50/T 723-2016)商服/工业用地筛选值和美国环保署区域用地工业用地筛选值进行对比;清洗池废水水样监测因子采用《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进行对比。监测结果表明:
场地西侧BH-6点位0.5m处苯并(a)芘浓度为3.10mg/kg,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土壤风险筛选标准(1.5mg/kg),最大超标倍数1.07倍,超标样品位于填土层,厚度为1.7m。场地清洗池废水样品检出污染物均未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
本场地选用评估筛选值作为本场地修复目标值,综合考虑超标点位固废堆放场的范围、场地的边界、可能的物料运输通道和建筑物的位置等分区因素,初步估算场地有机物污染物苯并(a)芘的超标面积为452.5m2,超标总土方量为769.3 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