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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亚特高级润滑油有限公司原址场调报告公示

时间:2019-07-09

 重庆亚特高级润滑油有限公司原址场地
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公示
 
        本次评估地块名称为重庆亚特高级润滑油有限公司原址(以下简称项目场地)场地,目前处于停产状态,场地位于重庆市璧山区来凤街道新华路1号,总占地面积7800m2,主要生产产品为润滑油,燃料油和柴油。场地规划为居住用地。2018年1月至2018年5月对场地进行了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
         
        本场地在1970年之前为重庆市璧山区来凤街道未利用空地,1970-1985年期间,此地块为重庆市璧山炼油厂,该炼油厂的生产活动是废油回收再生和润滑油调配,1985年重庆市璧山炼油厂改名为重庆亚特高级润滑油有限公司继续在此地块进行相同生产活动。2005年重庆亚特高级润滑油有限公司借用重庆利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危废收集处置资质进行废油收集,在此地块继续进行原先的废油回收再生和润滑油调配生产活动,重庆利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在此地块没有从事任何生产活动。2017年4月6日调和车间附近的储油罐区发生爆炸,之后厂区全面停产。2017年10月将场地内南侧原成品油库房和原实验室整顿后外租给璧山区来凤景茂塑料制品厂,从事塑料制品相关生产活动。除原成品油库房和原实验室外,地块内其他生产设施设备及建(构)筑物均已拆除,没有遗留固体废物。

        根据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场地内原有提轻车间、过滤车间、调和车间、油桶堆放区、三废处理区、机油罐区、成品油堆放区、成品油库房和实验室区域,场地一直从事废油回收再生和润滑油调配生产活动,识别的主要特征污染物是苯系物、多环芳烃和石油烃。

        该地块该地块所关注的地层分布主要是填土层、粉粘层、下伏泥岩,泥岩上土层厚度0.6-6.3m。
        根据《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重庆市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导则》和污染识别,在整个厂区共布设了16个土壤监测点,1个雨水管渠底部水样,经过PID筛选11个土壤监测点位样品送实验室检测,共计送检土壤样品18个,场地雨水管渠底部水样1个。土壤监测因子包括pH值,重金属(砷、汞、铅、镉、铬(含六价铬)、铜、锌、镍),挥发性有机物(含特征污染物中的苯系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含特征污染物中的多环芳烃)、石油烃和PCBs。雨水管渠底部水样监测因子包括pH值,挥发性有机物(含特征污染物中的苯系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含特征污染物中的多环芳烃)、石油烃和PCBs。
        土壤样品监测因子评估标准优先选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进行对比,所监测的污染因子在上述标准中未列出则与重庆市《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筛选值》(DB50/T 723-2016)居住用地筛选值和美国环保署区域用地居住用地筛选值进行对比;雨水管渠底部水样监测因子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水体质量标准进行对比。监测结果表明:
        重金属:金属镍有1个点位(共计1个土壤样品)浓度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超标样品为BH-15 0.5,检出浓度为12451.8mg/kg,超标倍数为82.01倍。
        总石油烃:C9-C16有7个点位(共计10个土壤样品)浓度超过重庆市《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筛选值》(DB50/T 723-2016)居住用地筛选值,超标样品分别为BH-5 0.6,BH-9 1.5,BH-9 6.0,BH-10 0.5,BH-10 4.5,BH-12 1.5,BH-13 0.6,BH-13 1.7,BH-14 0.8,BH-16 0.6,最大检出浓度为10900 mg/kg,样品为BH-14 0.8,最大超标倍数为61.29倍。C17-C35有7个点位(共计11个土壤样品)浓度超过重庆市《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筛选值》(DB50/T 723-2016)居住用地筛选值,超标样品分别为MW-3 1.2,MW-3 3.8,BH-5 0.6,BH-9 1.5,BH-9 6.0,BH-10 0.5,BH-10 4.5,BH-12 1.5,BH-13 0.6,BH-13 1.7,BH-14 0.8,最大检出浓度为96100 mg/kg,样品为BH-14 0.8,最大超标倍数为47.05倍。
        挥发性有机物:苯有1个点位(共计1个土壤样品)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超标样品为BH-13 1.7,检出浓度为1.60mg/kg,超标倍数为0.6倍。
        半挥发性有机物:菲有2个点位(共计2个土壤样品)超过美国环保署区域用地居住用地筛选值,超标样品为BH-13 0.6和BH-14 0.8,检出浓度分别为9.06mg/kg和12.5 mg/kg,超标倍数为0.812倍和1.5倍。苯并(a)芘有3个点位(共计3个土壤样品)浓度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超标样品为MW-3 1.2、BH-13 0.6和BH-14 0.8,最大检出浓度为2.45 mg/kg,样品为MW-3 1.2,最大超标倍数为3.45倍。二苯并(a,h)蒽有1个点位(共计1个土壤样品)浓度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超标样品为MW-3 1.2,检出浓度为0.68 mg/kg,超标倍数为0.24倍。
本场地选用评估筛选值作为本场地修复目标值,经插值计算,结合场地特征,初步确定污染土壤修复总面积为6596m2,修复总土方量为25236m3